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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而安
根据工作需要,瓦房店市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数量及岗位此次共招聘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2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附件1。二、招聘人员性质及职责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瓦房店市司法局工作,不具备司法行政人员身份,不具有独立执法资格。其职责是在瓦房店市司法局的管理指导下,从事司法行政相关综合性辅助工作。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瓦房店市户籍或者持有瓦房店市居住证1年及以上(时间截止2021年10月31日)。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5、热爱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生活习惯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6、已就业在职人员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7、年满18周岁以上且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1日(含)至2003年10月31日(含)期间出生)。8、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10月31日(含)之前取得毕业证。9、司法行政辅助工作者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楚,无违法犯罪记录。10、报考人员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未结案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4、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大专)学历报考。5、曾被行政拘留或者被采取过强制措施的。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7、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8、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9、有吸食毒品、嫖娼、赌博历史的,以及其他不宜从事司法行政辅助工作的情形。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四、招聘程序本次招聘包括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与聘用、岗前培训等环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地点: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瓦房店市西长春路西段181-1号)。2、报名方式:在做好疫情防控的情况下,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由本人持《2021年瓦房店市司法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网上下载填报打印),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公告1份(本人签字确认),银行部门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瓦房店市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正反面)、户口本(暂住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均需要复印)、毕业证、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3、全程佩戴口罩、间隔一米和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测温等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4、报考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竞争比例时,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5、通过报名初审人员,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传送至邮箱rsj85615277@163.com,文件用岗位代码+姓名(例如202101XXX)。6、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负责。 (二)笔试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请关注“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2、笔试时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考试用品按时到达,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不安排补考。3、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为客观题。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评。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4、笔试成绩和参加人员名单在“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三)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确定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1、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履职能力等。面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2、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不安排补考。3、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4、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及以后位数舍去。5、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6、面试成绩及核算后综合成绩在“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四)体检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及以后位数舍去。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4、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照每个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五)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由瓦房店市招聘单位按照程序组织进行政审。政审的主要内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个人信用记录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录用等情况,按照每个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瓦房店市政府网(http://www.dlwfd.gov.cn/)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七)岗前培训所有聘用人员根据招聘单位实际组织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五、用工形式及待遇1、本次聘用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2、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瓦房店市招聘单位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同等待遇执行。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安全有序开展招聘工作,考生应提前下载“辽事通”APP或微信小程序,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申领“辽事通健康通行码”。所有考生在进入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应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确定为绿码、经体温检测不高于37.3方可进入。体温超过37.3的,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复测后仍超过37.3C的考生,应提供面试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招聘线下工作。在候考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候考室,如经综合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相关招聘工作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转移,不再进行补考。七、招聘提示(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招聘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二)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三)报名人员要保持联系电话通畅。(四)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1、应聘人员从报名、资格审查开始,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下一环节的;2、应聘人员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3、应聘人员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等情形。八、咨询电话报名咨询电话:人社局:0411-85615277;司法局:0411-85609170;报名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附件1:2021年瓦房店市司法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2:2021年瓦房店市司法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瓦房店市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公告
(来源:瓦房店市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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