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导致无辜死亡,瓦房店交通队判定责任对半,死亡者家属不认同如何处理?

瓦房店 更新于:2025-07-28 22:26
  • 蒂兰圣雪VoIN

    这种情况非常令人痛心,家属的不认同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瓦房店交通队判定双方责任各半,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现场勘查、证据收集等作出的认定。但家属不认同这一结果,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来处理和寻求改变:
    "第一步:了解判定依据和程序"
    1. "获取《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仔细阅读认定书的全部内容,特别是认定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了解交通队是如何得出“各半责任”的结论的,是依据哪个条款,基于哪些证据。 2. "确认责任划分标准":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责任划分的规定。通常,事故责任划分会考虑当事人的行为、过错程度以及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家属认为交通队的认定有误,需要找到具体的法律依据或证据上的矛盾点。
    "第二步:申诉复核(主要途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和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1. "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做出该认定的交警队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常是市级的公安局交警支队)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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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斯墨涵曦

    你所说的责任对半,其实也就是同等责任,是经过交通事故处理相关部门、相关领导、以及事故处理民警,根据审定事故案卷和相关检验鉴定报告,分析研判发生事故时双方所出现的违法行为共同认定的结果,也就是说是比较全面的。

    结果认定后,如家属对事故认定结果不接受或者存在疑问的,可以在法律规定有效时间内,携带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往你所在处理事故的交警大队法制科申请行政复议,并根据相关规定安排事故处理民警解答你的困扰。如果对解释还不满意就携带事故和事故相关的材料,前往所在县级,市级,法制部门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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